老子道德經歸正運動 老子講堂影音
道德經歸正運動臉書 老子講堂油管
《天道復臨指歸寶卷》

感謝支持!按下方按鍵分享給好友,謝謝!

Joomla Social by OrdaSoft!

《易經.歸妹卦》講的是「絕不嫁女兒給人作妾」的卦。可是我們竟然驚見有哲學巫師教人:「適合偏房,宜為偏房」。

教女人作「偏房」,不就是教女人作「妾」嗎?在這個一夫一妻時代,男人是不能有「妾」的,如此哲學巫師還教女人作「偏房、妾」,不就是叫女人作「小三、情婦」嗎?哲學巫師可以教女人作「小三、情婦、偏房、妾」嗎?

有人可能會辯解說,《易經.歸妹卦》就是這樣寫的,哲學巫師只是照著講,那有什麼錯?

這簡直是胡說八道!《易經.歸妹卦》講的是「絕不嫁女兒給人作妾」,豈有教女兒去作「小三、情婦、偏房、妾」的道理?

如果你們這些哲學巫師看不懂《易經.歸妹卦》,你至少也應該知道,教女人作「小三、情婦、偏房、妾」是不對的,而不去講吧。

古代占卦的巫師,很多都是喜歡使用黑暗巫術的「邪巫」,來賺黑心錢和騙女色的。

古代占卦的巫師,解《易經》卦象時,會故意錯解《易經》來鼓動善良的人去行惡。其中《易經.歸妹卦》就是古代那些喜歡黑暗巫術的「邪巫」,用來鼓動男人和女人最重要的一個卦。也是這些「邪巫」,故意扭曲《易經》,來為封建時代「一夫多妻制」作宣傳的手法。

因為這些古代「邪巫」,會把明明是講「歸妹愆期!(嫁女兒的事全都取消不談)」的《易經.歸妹卦》:「歸妹以娣。」故意講成是:「嫁女兒或嫁妹妹,要像古代諸侯一樣,一次把九個女兒或其他女子一起嫁給對方,一個當正妻,八個當妾。」

為什麼古代的「邪巫」要這麼講,因為這樣講很聳動,男人可以一次取九個女人,男人非常愛聽,所以男人和男人之間,可以講到口沬橫飛,喜形於色;甚至越說越開心,笑到到連口水都可以流出來。

其次又可以順便挑逗來問卦的女人,讓問卦的女人習慣於自己占卦時,曾經占到可以當「小三、情婦、偏房、妾」這些事,如此,問卦的女人聽久了之後,古代的「邪巫」就可能有機會勾引她,而被他騙色。

所以把「歸妹以娣」故意講成是:「嫁女兒或嫁妹妹,要像古代諸侯一樣,一次把九個女兒或其他女子一起嫁給對方,一個當正妻,八個當妾。」其實是古代「邪巫」大賺男人錢,兼騙女人色的黑暗手法,所以現代人當然不能照著講,如果照著講,別人就會懷疑你是不是也有「邪巫」的居心,如果你還講到眉飛色舞,面帶笑容,那別人更會懷疑你,是不是帶有挑逗女人的意味。

「歸妹以娣」這句話,其實根本不是「嫁女兒或嫁妹妹,要像古代諸侯一樣,一次把九個女兒或其他女子一起嫁給對方,一個當正妻,八個當妾。」

「歸妹以娣」其實是講「有來說媒的人,要他嫁女兒,讓女兒給人作妾」。《易經.歸妹卦》一開頭並沒有說,這是媒人的要求,甚至沒有提到媒人,但是從整篇文章來看,「歸妹以娣」就是媒人的要求。

就好像我們講「吃飯用手抓,美國人絕不照著做!」雖然沒有提到有什麼人,要美國人「吃飯用手抓」,但一定是有人要求美國人這樣做;所以你不能看到「吃飯用手抓,美國人絕不照著做!」,就從第一句話斷章取義,而說美國人「吃飯用手抓」。

所以「嫁女兒,讓女兒給人作妾」是誰要求或是誰要某人這麼做,一定要看後面的文義來判定,不能從第一句話中「斷章取義」。

「斷章取義」就是別人寫一整篇文章,他因為看不懂,就把這些文章割裂開來,一句一句分別解釋,造成這句話和整篇文章的意思完全相反。

「斷章取義」的人最喜歡說:「《老子》、《易經》這些古書,都是作者一字一句,隨手寫來,隨時記下,東鱗西爪,東講西講,然後隨便聚集成冊的。」

他們這樣講,主要是因為他們看不懂這些古籍,也有些是因為自己預知,自己可能會譯錯,而先講作者本來就亂寫,所以錯不在他。

如果不要「斷章取義」,「歸妹以娣」後面,就是以「歸妹愆期!」作結論。意思是:「來說媒的媒人,要我把女兒嫁給別人作妾,…所以嫁女兒的事,從現在開始,全都視為過期不談。」

「歸妹以娣歸妹愆期!」這樣的文法,就是「吃飯用手抓,美國人絕不照著做!」同樣的文法,這種文法,都是必須從結論,來判斷第一句文義的文法。

如果有人看了《易經.歸妹卦》:「歸妹以娣歸妹愆期!」這樣的文法,卻還是看不懂,或還是要嘴硬,強說「歸妹以娣」是單獨一句話,和「歸妹愆期」無關。

這種人最好躲在教室裡騙騙學生,或去騙騙阿公阿媽就好,不要出來到處嚷嚷,以免讓識者恥笑。

《易經.歸妹卦》從「歸妹以娣」開頭之後,就是一連串批評媒人「胡說八道、亂七八糟」的話。

因為那媒人不但介紹一個「既跛又瞎」的已婚男子給他女兒作丈夫,那媒人連:「對方雖然是跛子,但還能穿鞋子,行動方面,都還不錯。對方也是盲人,但還勉強能看得見,這樣,反而有利於小兩口,可以像在黑暗中的情人,隨時辦那檔子正事!」這樣的話,都說出來了。

所以作父親的非常生氣,就對外宣告:「歸妹愆期(嫁女兒的事全都視為過期不談!」因為這個父親早就說得很清楚,他希望他的女兒能嫁給人作「正室妻子」,因為「就算作妾受寵,也比不上作正室妻子好」,因為「誰不希望月亮是幾近於圓的?這才是好的。」

這位父親甚至認為把女兒嫁給人作妾,對女兒根本沒有任何實質的好處,就像「一個弱女子背著一個大簍筐,雖然看起來好像很有分量,但裡面絕不會裝有重實的好東西;就像那些光會讀書的人,去殺羊,連一滴血,都會割不出來。」

所以父親最後說:「把女兒嫁給人作妾,對我的女兒絕對不會有半點好處,更不用談到,對我這個作父親的人,會有什麼利益。」

像這樣的文章,如果你當了大學教授還看不懂,我們相信你是學其它專業科目,不是專研「國學、漢學」的,這完全沒有問題,畢竟這不是你的專業學術,也不是人人都要會的專業學術。

但如果你自命是《易經》專家,在大學裡教《易經》,又任由別人吹捧為「國學大師、易學大師」,甚至還替人用《易經》占卦,那我們就沒有辦法相信你有「國學、漢學」的基礎學術能力。

我們真的很想請教一下,那些在大學教書的哲學巫師,這《易經.歸妹卦》整篇文章之中,裡面究竟有那一句話,是教人作「小三、情婦、偏房、妾」?你們可以指出來讓我們看嗎?你們究竟是用什麼方法唸出裡面有「適合偏房,宜為偏房」的論述?你們可以說清楚講明白嗎?

如果你們連《易經.歸妹卦》這麼簡單的文章都看不懂,怎麼還敢講《易經》,甚至幫人占卦算命?你們的勇氣到底是從那裡來的?

身為一個學者,不就是要去闡揚學術真理的價值嗎?《易經.歸妹卦》明明就沒有半句是教人作「小三、情婦、偏房、妾」的話,甚至還是講「絕不嫁女兒給人作妾!」你們怎麼可以在占卦時,講出「適合偏房,宜為偏房」這樣的話,去誤導女人去作「小三、情婦、偏房、妾」呢?

或許有人會替你們辯解說,那是孔子在《十翼》中講的,那是古人講的,你們只是照著講而已,錯不在你們。

但身為學者的責任,不就是要去指出孔子的錯誤,指出古人的錯誤,怎麼會孔子、古人有錯誤,你不指出來,反而去幫他們宣傳這些錯誤,甚至當成自己的才能,甚至以此賺錢呢?

如果你們看不懂《易經》,就不應該教《易經》,如果你們被學校逼著教《易經》,就應該拒絕。最起碼,你們上課前查一下字典,查一查古書,看看自己有沒有講錯也可以啊!

你們怎麼可以講:「嫁女兒或嫁妹妹,要像古代諸侯一樣,一次把九個女兒或其他女子一起嫁給男方,一個當正妻,八個當妾。」還講到開心得合不攏嘴呢。

正史的記錄中,根本就沒有「把九個女兒或其他女子一起嫁給男方」,這種荒誕的說法,你們講「把九個女兒或其他女子一起嫁給男方」,是跟著古代巫師瞎掰的,還是自己搞創意搞出來的?

【一】《白虎通.嫁娶》:「天子、諸侯,一娶九女者何?重國廣繼嗣也。適也者何?法地有九州,承天之施,無所不生也。娶九女,亦足以成君施也。九而無子,百亦無益也。

【分析一】《白虎通.嫁娶》說的「一娶九女」是一男娶「九個女人」,完全沒有說「一娶九女」是一次娶正妻和她的妹妹以及陪嫁者。而且「一娶」也不是只一次同時娶九女,而是一人娶九女,或一男娶九女,甚至是一輩子娶九女。把「一娶九女」解成一次同時娶九女,是看字說話,是從字面上,望文生義。

【二】《王度記》曰:「天子,一娶九女。」

【分析二】《王度記》說的「一娶九女」是一男娶「九個女人」,完全沒有說「一娶九女」是一次娶正妻和她的妹妹以及陪嫁者。

【三】《春秋公羊傳》曰:「諸侯娶一國,則二國往媵之,以侄娣從之。」侄者何?兄之子也。娣者何?女弟也。」

【分析三】《春秋公羊傳》說的「一娶九女」是「娶一國」所以是娶某一國的女子為正妻,則另二國的「侄娣」陪嫁,完全沒有說「一娶九女」是一次娶正妻和她的妹妹以及陪嫁者。

【四】《郎顗襄楷列傳下》:「禮,天子一娶九女,嫡媵畢具。今宮人侍御,動以千計。」

【分析四】《郎顗襄楷列傳下》說的「一娶九女」是「嫡()()畢具」。明顯是一男娶一妻八妾,完全沒有說「一娶九女」是一次娶正妻和她的妹妹以及陪嫁者。

【五】《杜欒劉李劉謝列傳》:「古者天子一娶九女,娣姪有序,河圖授嗣,正在九房。」

【分析五《杜欒劉李劉謝列傳》說的「一娶九女」是「九房」,明顯是一男娶一妻八妾,完全沒有說「一娶九女」是一次娶正妻和她的妹妹以及陪嫁者。

以上五句話,都是古籍裡的「一娶九女」,請問有那一句是講「一次娶正妻和她的妹妹以及陪嫁者,總共九個人」?根本就沒有。

陪嫁不是出嫁,現代講陪嫁是協助新娘出嫁,當新娘出嫁之後,陪嫁者就返回自己原來的家。古代陪嫁有一種習俗是,去陪著新娘到男方家居住一輩子,主要是像僕人一般,去照顧出嫁的新娘,不是去和新娘同時出嫁給男方做「妾、側室」,男方也不 是「 」陪嫁者,所以陪嫁者和男方的 娶妻、妻妾 」完全是不同層面的事情。

所以「一娶九女」和陪嫁這件事,根本是不同層面的事。即使現代有男人娶了好幾個老婆,也和陪嫁者有多少人無關,陪嫁者也不會同時嫁給這個男人。

古代這種陪嫁的有男有女,甚至還有臣子(媵臣)。《史記.秦本紀》:「繆公聞百里奚賢,欲重贖之,恐楚人不與,仍使人謂楚曰:『吾媵臣百里奚在焉,請以五羖羊皮贖之。』」

百里奚是男人,照哲學巫師所講,「一娶九女」是連陪嫁的人全都 給男方,讓男方 去作「妾、側室,恐怕連男人也要嫁給天子和諸侯,並且讓男人和男人一起睡覺了。

《易經.歸妹卦》:「歸妹以娣。」的「娣」字就是「媵」。《易經.歸妹卦》的娣(),就是「妾」。

我們看古代文字專家怎麼解釋「娣」。《說文》:「娣,同夫之女弟也。」葉按:「同夫,不表示兩人是親姊妹。」《爾雅.釋親》:「長婦謂稚婦為娣婦。」葉按:「長婦和稚婦,不表示兩人是親姊妹。」《釋名.釋親屬》:「長婦謂少婦曰娣。」葉按:「長婦和少婦,不表示兩人是親姊妹。」《爾雅.釋親》:「女子同出,先生為娰,後生為娣。」注:「同出,謂俱嫁一夫。」葉按:「具嫁一夫,是同嫁一夫,不表示兩人是親姊妹。」《詩.大雅.韓奕》:「諸娣從之,祁祁如雲。」傳:「諸娣,眾妾也。」葉按:「娣,就是妾。」

「娣」和「娣娰」不同,「娣」是「妾」,「娣娰」是「妯娌」。古書註解裡面講的「娣」都是「妾」,「娣」都是和「正妻」相對的,甚至從來沒有包括「正妻」的意思。

「娣」就是「妾」,把「娣」講成是「娶正妻和她的妹妹共九人」,最早就是從古代搞《易經》占卦的少數「邪巫」那裡傳出來的說法,甚至也不是大多數巫師都敢這麼講。

大多數巫師都是講「娣」是「妾、偏房、側室」,只有少數特別的「邪巫」才會講「娶正妻和她的妹妹」。因為這樣講,即使和《易經.歸妹卦》的內容完全矛盾,卻有嘩眾取寵的驚人效果,所以講《易經》的人,才能夠講到全身興奮起來。

就算把「娣」講成是「娶正妻和她的妹妹共九人」,是首先從古代搞《易經》占卦的少數「邪巫」那裡傳出來的說法,但是身為一個學者,就算有別人或書上講錯,你也有責任要辨識出來,以改正別人或書上的錯誤,怎麼可以反而跟著錯誤去講呢?

哲學巫師既然宣稱自己看得懂《易經》,又比別人懂《易經》,又說《易經》很簡單,還以全知的態度說《易經》:「這句話很容易懂!這句話很簡單!這句話就是這樣!這句話就是這個意思!…這句話就是那樣!…。」

這樣你還能說,那是因為別人出錯,才影響了你的嗎?那你之前何不宣稱說自己根本不懂《易經》,自己所講的《易經》是全照著書上講的,是全照著古代巫師講的,自己只是一隻學舌鸚鵡,自己只是一個巫術傳聲筒,而不是《易經》學者專家?

所以說,身為一個學者,自己教出來的學問,自己就要負責,除非事先有聲明自己不懂,或只是盲目照著古人講的,否則是不能將錯誤隨便推給古人的。

以下我們將【易經.金山文史版.第五十四章(歸妹卦).嫁女章】尚未作注解的翻譯草稿,公告給大家參考,證明過去幾千年來,包括孔子在內的巫師,和當今的哲學巫師,根本沒有一個人,能看懂《易經》這篇簡單的文章。

也證明他們這些人講的《易經》,以及用《易經》所占的卦,以及用《易經》所解的卦象,全是他們自己根本不懂的穿鑿附會,是用來欺騙人民群眾的迷信,絕對不要相信他們。

 

【易經.金山文史版.第五十四章(歸妹卦).嫁女章】

第五十四卦,是講一個作父親的,想要嫁女兒,結果來說媒的,竟然是要他把女兒嫁給一個身障者作小妾,他氣得取消所有提親的事情,並且說他的寶貝女兒,無論如何都不嫁給別人作妾,他並沒有提到不嫁女兒給身障者,只是一直強調他女兒不嫁給別人作妾。

第五四章

第一句

歸妹以娣[1]

來說媒的媒人,要我把女兒嫁給別人去作妾。

第五四章

第二句

跛能履,征[2]吉;

還說對方是跛子,但還能穿鞋子,行動方面,都還不錯;

第五四章

第三句

眇能視,

還說對方也是盲人,但還勉強能看得見,

第五四章

第四句

利幽人之貞。

還說這樣,反而有利於小兩口,可以像在黑暗中的情人,隨時辦那檔子正事。

第五四章

第五句

歸妹以須[3]

我早說我嫁女兒,是要給人作為正室妻子,好當個宜家宜室的好女人,

第五四章

第六句

反歸以娣,

來說媒的媒人,反而要我把好女兒,嫁給人作妾,

第五四章

第七句

歸妹愆[4]期。

所以嫁女兒的事,從現在開始,全都視為過期不談,

第五四章

第八句

遲歸有時。

我當下決定,延後嫁女兒,是有所期待的。

第五四章

第九句

帝乙歸妹,

我們的帝王「帝乙」嫁女兒,

第五四章

第十句

其君之袂,

是嫁給她的丈夫,作連袂的正室妻子,

第五四章

第十一句

不如其娣之袂良。

雖然比不上那作連袂的妾,那般受寵。

第五四章

第十二句

月幾望,吉。

但是誰不希望月亮是幾近於圓的?這才是好的。

第五四章

第十三句

女承筐,

一個弱女子背著一個大簍筐,

第五四章

第十四句

無實;

雖然看起來好像很有分量,但裡面絕不會裝有重實的好東西;

第五四章

第十五句

士刲[5]羊,

就像那些光會讀書的人,去殺羊,

第五四章

第十六句

無血;

連一滴血,都會割不出來;

第五四章

第十七句

無攸利。

把女兒嫁給人作妾,對我的女兒絕對不會有半點好處;更不用談到,對我這個作父親的人,會有什麼利益。

 



[1] 娣:妾也。

[2] 征:行也。

[3] 須:宜也。

[4] 愆:延誤也,過也。

[5] 刲:刺也、殺也,屠也。